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四條附表五、第六十三條附表十三之一、第六十四條附表十四
文章來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發布日期 2023.10.19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自九十三年一月十三日發布施行後,期間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五日。
為新增中階技術營造工作範疇,及調整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機構看護工作、營造工作、外展農務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及中階技術工作之外國人總人數計算方式,並放寬被看護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之條件,與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之資格條件,爰修正本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二十四條附表五、第六十三條附表十三之一、第六十四條附表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