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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防堵非洲豬瘟
為避免新住民因不諳法令而觸法,請不要任意攜帶、網購或寄送各種肉類製品(包含肉 粽、月餅、肉酥及罐頭等)來臺。如果收到來自中國、越南及菲律賓非洲豬瘟疫區國家的肉製品包裹,或來源標示不明的肉製品,應主動通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
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最高可罰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輸入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產製品, 將被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如欲進 一步瞭解非洲豬瘟訊息,可至防檢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https://asf.baphiq.gov.tw/)查詢或撥打服務專線0800-039-131。